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等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本文內容根據(jù)網絡資料整理,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金鑰匙跨境贊同其觀點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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