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租船合同租船合同又稱租約,是載有租船訂約雙方權(quán)利和義務(wù)條款的一種運輸合同。
程租使用較廣的有標(biāo)準(zhǔn)雜貨租船合同(UNIFORM GENERAL CHARTER PARTY--DENCON)簡稱金康合同。
期租則有標(biāo)準(zhǔn)定期租船合同(UNIFORM TIMECHARTER PARTY-BALTIME)又稱巴爾的摩租船合同。
程租合同的主要條款有:1、合同當(dāng)事人;。
2、船名和船旗;。
3、貨物;。
4、裝卸港;。
5、受載日和解約日(LAYDAYS AND CANCELLING DATE);。
6、運費(FREIGHT);。
7、裝卸費用的劃分;。
8、許可裝卸時間(LAYTIME,LAYDAYS);。
9、滯期費和速譴費(DEMURRAGE AND DESPATCH MONEY)。
期租合同的主要條款:。
1、船舶說明(DESCRIPTION OF THE SHIP);。
2、租期(CHARTER PERIOD);。
3、交船(DELIVERY OF VESSEL);。
4、租金(HIRE);。
5、停租與復(fù)租(OFF HIRE/SUSPENSION OF HIRE OR ONHIRE);。
6、還船(REDELIVERY OF VESSEL);。
7、轉(zhuǎn)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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