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人關于貨物出口的一些問題
對外貿易工業(yè)中,通常貨物的運輸是由出口方和進口方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但有時我們的對外貿易人員也會遇到客戶要求貨物代理的情形。
規(guī)定貨物的代理,是指由外國買主指定的運輸方式,并通過其指定的貨代,協助我們完成一系列的工作,如貨物的辦理,操作等。
那指定貨運代理的運輸方式有哪些?它們要注意哪些問題,具體的操作流程有哪些?這篇文章為各位外貿新老客戶解答。
一、指定貨物運輸方式。
國際性對外貿易行業(yè)的貨物運輸方式很多,通過貨物代理辦理運輸手續(xù)和辦理手續(xù)也是一種很普遍的一種貨運方式,一般來說,顧客所指定的貨代是指用fob、exw等運費到付的運輸方式,也就是說,我們的貨物運輸到國外目的點的全部運費由買家承擔。
二、指定貨運代理的操作流程如何?實際上指定貨代的操作流程很簡單,具體操作如下。
首先,本客戶將通過指定的貨運公司發(fā)送郵件,或通過其它聯絡方式將有關人員的聯絡資料通知我們。
然后我國外貿出口企業(yè)接到船員的聯絡信息后,就要聯系船員詢問貨物的狀況,并通過某些郵件或電話通知國外代理商,貨已準備就緒,預計何時、何地開始裝運貨物,并由對方安排其他運輸事宜。
我方外貿出口企業(yè)一定要注意一個問題,那就是,指定的貨代是不直接接受出口商的指令,而應聽取收貨人的指示,如果我方對外貿易出口商有違反常規(guī)命令的情況,則指定貨代應向外國收貨人通知其其許可證后,只有允許貨主進行操作,因此我們的外貿出口商在將貨物準備出貨時,一定要向外國貨物代理公司索取訂艙約號,然后交給船公司。
最后,在開始裝運貨物之后,我方出口商還要向國外提供一套單據。
三、客戶指定貨運代理一定要注意風險防范。
一般而言,由外國代理向我們出口商提供的是“貨代提單”而非船運公司的提單,因為“貨代提單”使我國出口商無法控制貨物所有權,這樣會造成國外代理商無提單可放貨,這種情況下,國外代理商無貨代提單時,便憑船公司提單再把貨物交給收貨人,最終導致我們的外貿出口將出現一筆空空如也的情況。
因此本公司外貿出口商在第一次與進口商合作時,必須盡可能地催促收貨人盡早付款。
總而言之,對外貿易人在與外國貨物進口商利用指定貨代進行合作時,一定要盡量避免貨物兩空的風險,應向進口商及其貨代公司索取單據,并配合他們的某些常規(guī)要求。
這些都是本文對客戶指派貨代理的完整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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