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中的部分損失是什么?
貨物在海上運輸中可能遭受到海上風(fēng)險所導(dǎo)致的損失,在保險業(yè)務(wù)總被稱為海損,而貨物可能遭受到的外來風(fēng)險所導(dǎo)致的損失,則稱為其他損失。
海運中的部分損失是指不屬于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的損失。
也就是說,所有不屬于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的損失都稱為部分損失。
部分損失可分為共同海損失(general average)和單獨海損(Particular average)。
1、共同海損 共同海損是指船舶有意識、合理地犧牲或支付特殊費用,以維護船舶、貨物的共同安全或繼續(xù)完成航程。
例如,為了拯救船舶和整個船舶的貨物,船長不得不下令將船舶上的一些貨物留在海上,以減輕重量,使船舶向危險中漂浮。
因此,被進大海的貨物屬于共同的海洋損壞。
另一個例子是,推進器在航行過程中失敗或墜落,導(dǎo)致船舶失控。
船長不得不呼救附近的港口,要求拖船拖拉。
拖船拖拉的額外費用也屬于共同的海損。
普通海損一般必須具備以下特點:1)共同海損的危險必須首先是真實的或不可避免的,而不是主觀的猜測,危險必須危及船舶和貨物的共同安全; 2)所有措施必須有意合理地消除船舶和貨物的共同危險;3)損失必須是共同海損措施的直接或合理后果,具有特殊性和額外費用。
因此,共同海損的犧牲和費用應(yīng)由各利益相關(guān)者承擔(dān)。
2、單獨海損 與普通海洋損失相比,單獨的海洋損失也是部分損失,但純粹是由意外事故造成的,沒有人為因素;損失僅涉及船舶或貨物所有人自身利益,不涉及船舶、貨物甚至運費。
直接損失由貨物保險利益人單獨承擔(d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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