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進口稅務處理
Kohls跨境購物天跨境百科2025-06-1322661
對于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業(yè)務,相關主體的稅務處理如下。
1)電商平臺電商平臺的收入主要有平臺服務費,直營、直采取得的產品差價收入,廣告收入。
(1)平臺服務費。
電商平臺向賣家收取的平臺服務費及按照賣家交易量收取的傭金手續(xù)費均按“信息技術服務信息系統(tǒng)增值服務(電子商務平臺服務)”繳納增值稅。
(2)自營、直采取得的產品差價收入。
有些電商平臺的產品全部或部分為自營,獲取商品購銷差價,對此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
(3)廣告收入。
電商平臺提供的各類視頻、鏈接等廣告服務,除按“文化創(chuàng)意服務--廣告服務”繳納增值稅外,還需要繳納文化事業(yè)建設費。
2)境外商家境外商家不適用我國境內稅收政策的相關規(guī)定。
3)其他服務提供商在跨境進口業(yè)務中,物流與支付結算是兩個關鍵環(huán)節(jié)。
物流公司收取的運輸費用按“交通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其中,涉及國際運輸服務的可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如果是以無運輸工具承運方式提供國際運輸服務的,免征增值稅。
物流公司收取的倉儲費用按“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繳納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適用3%的征收稅率。
結算公司收取的費用按“金融服務一直接收費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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