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貿易中的信用證跨境支付風險
跨境電商貿易中信用證支付是常見的支付方式,使用這種支付方式出口方進口方乃至銀行都面臨一定的風險。
(一)出口商面臨的風險1.單證不符遭到拒付的風險。
在貿易實務中,很多單證操作人員由于不熟悉國際結算的慣例、缺乏一定的責任心和實踐經驗不足等原因,往往會在審核單據(jù)的核心環(huán)節(jié)時出現(xiàn)疏忽與紕漏,使得單據(jù)出現(xiàn)不符點,開證行將拒絕對此類單據(jù)進行付款。
2.銀行資信度低導致收匯風險。
由于信用證交易的特點,銀行在整個貿易結算起到重要的橋梁作用。
銀行應開證申請人的要求開立信用證,并且需要審核出口商提交的單據(jù)是否與信用證條款一致,最后要根據(jù)契約約定的金額支付貨款,從而完成在其中的紐帶作用。
3.信用證軟條款的風險。
信用證的軟條款是一種陷阱條款,是開證申請人和開證行在不可撤銷信用證加列的條款,開證申請人可以根據(jù)此條款掌握交易的主動權,是否履行付款義務完全取決于買方的意愿,而此時出口商只能處于被動地位,很有可能因為進口商的惡意違約而導致信用證失效,從而解除開證行的付款責任。
(二)進口商面臨的風險1.出口商交貨嚴重違反合約要求。
根據(jù)《UCP600》,開證行只憑借單據(jù)付款,而并不對單據(jù)的事實內容進行調查,這就給了不法出口商乘虛而入的機會。
出口商通過買通開證行、商檢機構和船公司等機構,制造虛假單據(jù)進行詐騙,這些單據(jù)真假難辨,而且與信用證相符,導致進口商無法憑單提貨。
2.承運人途中轉售的風險。
在采用CIF或者信用證交易時,貨物的租船訂艙交由出口商承辦,所以進口商并不了解承運人的資信狀況,也不能預知運輸中的風險。
在國際貿易的長途運輸中,時間久,距離長,如果承運人信用不佳,在途中轉售貨物,那么進口商將會面臨收不到貨物的風險。
(三)銀行面臨的風險1.信用風險。
開證申請人提交開證申請書后,銀行根據(jù)申請書的內容制成信用證,并通知出口方交單,符合“單證一致,單單一致”以后,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但是此時如果進口方拒不付款,那么銀行的收款將得不到保障。
由于銀行處理的只是單據(jù),如果出口方制造假的單據(jù),銀行無法識別而承兌付款的話,將會承擔進口方因為收到不符合標準的貨物而拒付的風險。
2.操作風險。
開證行開立信用證的依據(jù)是開證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如果開證申請人的專業(yè)知識不足或者是填寫失誤,那么開證行可能會將錯誤的信息加入信用證條款中,出口商會要求申請人修改信用證或者直接拒付,從而引起貿易糾紛。
銀行內部職員也有可能出現(xiàn)工作失誤,崗位之間職能不明確,人員分布不均,存在風險隱患。
3.外部風險。
市場的利率并不是固定不變的,會隨著市場的運行而出現(xiàn)上下調整,利率的波動可能會給交易帶來意外的風險。
商品價格的波動會直接影響進出口方和銀行的利益,如果市場價格持續(xù)走低,并且進口商發(fā)現(xiàn)單據(jù)不符點,那么很有可能會出現(xiàn)拒付現(xiàn)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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